关于进一步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12-28 浏览次数:1001 |
各二级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立即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的要求,即日起学校基于二级单位近日实验室安全自查的结果,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实验室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持续稳定。 本次检查重点核查各单位自查工作落实情况。学校将对开展此次专项检查走过场、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实名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将采取约谈方式予以跟踪措施落实,并根据《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