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次数:821

各二级单位:  

暑期将至,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文件精神,加强暑期我校实验室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的科研秩序,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开展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落实,提高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充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暑期前,全面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并对暑期不开放的实验室进行断水断电并贴上封条进行封闭;暑期中,建立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和安全巡查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切实有效维护好实验室的安全秩序。

2.各单位对暑期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进行信息统计(见附件,711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同时二级单位须掌握具体开展实验人员名单备查。资产管理处将委托第三方检查公司根据上报清单开展安全检查;学校将不定期抽查,一旦发现未申请暑期开放但私自使用的实验室,将关停并通报。

3.暑期中,化学品废弃物的回收工作将调整为每两周回收一次,即72689823。有需求的师生可提前在回收系统进行申请并规范填写信息,回收人员在规定时间上门回收。

实验室安全工作重于泰山,请各单位提前安排,有效组织,切实加强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附件 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汇总表.xlsx


资产管理处

20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