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次数:821 |
各二级单位: 暑期将至,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文件精神,加强暑期我校实验室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的科研秩序,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开展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落实,提高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充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暑期前,全面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并对暑期不开放的实验室进行断水断电并贴上封条进行封闭;暑期中,建立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和安全巡查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切实有效维护好实验室的安全秩序。 2.各单位对暑期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进行信息统计(见附件,7月11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同时二级单位须掌握具体开展实验人员名单备查。资产管理处将委托第三方检查公司根据上报清单开展安全检查;学校将不定期抽查,一旦发现未申请暑期开放但私自使用的实验室,将关停并通报。 3.暑期中,化学品废弃物的回收工作将调整为每两周回收一次,即7月26日、8月9日、8月23日。有需求的师生可提前在回收系统进行申请并规范填写信息,回收人员在规定时间上门回收。 实验室安全工作重于泰山,请各单位提前安排,有效组织,切实加强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资产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