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6-16   浏览次数:1388



1根据学校授权,代行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监管权。负责联系学校投资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


2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3负责监督落实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目标。


4负责落实学校经营性资产审批备案、规范管理、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5承担国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方式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行政楼105室 (邮政编码201620

办公电话:021-67798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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