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公用房使用承诺书
学院(部门):
本学院(部门)承诺:
一、严格执行《东华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服从东华大学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的决定,接受学校公用房管理职能部门——资产管理处对公用房的统一管理。
二、积极配合资产管理处开展的各项房屋资源核查工作,注重提高本学院(部门)公用房的使用效益。
三、本学院(部门)特别重申:
1、不擅自改变使用范围内公用房的使用性质(即类别)、用途、结构以及楼内室号;
2、不擅自占用、调换和外借学校公用房;
3、不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将使用范围内公用房进行转租或投资联营;
4、不擅自拆除、改建和搭建学校公用房;
5、不擅自封闭或挪用学校公用设施和公用场所(如楼梯、走廊、门厅和地下室等);
6、不擅自在建筑物外墙安装、悬挂有碍外观的任何物品;
7、不擅自将学校教学、科研和办公用房作为宿舍;
8、不利用学校公用房从事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各类活动。
如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意接受学校给予的行政或经济处罚。
四、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使用部门和资产管理处各执一份。
学院(部门)(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