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公用房使用承诺书 |
发布时间:2011-11-06 浏览次数:1997 |
东华大学公用房使用承诺书 学院(部门): 本学院(部门)承诺: 一、严格执行《东华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服从东华大学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的决定,接受学校公用房管理职能部门——资产管理处对公用房的统一管理。 二、积极配合资产管理处开展的各项房屋资源核查工作,注重提高本学院(部门)公用房的使用效益。 三、本学院(部门)特别重申: 1、不擅自改变使用范围内公用房的使用性质(即类别)、用途、结构以及楼内室号; 2、不擅自占用、调换和外借学校公用房; 3、不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将使用范围内公用房进行转租或投资联营; 4、不擅自拆除、改建和搭建学校公用房; 5、不擅自封闭或挪用学校公用设施和公用场所(如楼梯、走廊、门厅和地下室等); 6、不擅自在建筑物外墙安装、悬挂有碍外观的任何物品; 7、不擅自将学校教学、科研和办公用房作为宿舍; 8、不利用学校公用房从事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各类活动。 如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意接受学校给予的行政或经济处罚。 四、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使用部门和资产管理处各执一份。 学院(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