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国家、地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制订学校的管理制度,推动资产的有偿使用、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学校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管理保障。
1、负责货物(含仪器设备、家具、材料等)的验收、调拨、报废、报损及处置等工作。
2、负责化学废弃物中转站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含土地、房屋,除图书)的产权登记、清查、盘点、评估、数据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4、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包括资源共享、绩效评估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5、负责实验室废弃物(含废液、废旧钢瓶等)安全回收工作。
6、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实验室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包括自查、抽查、特种设备年检等)工作。
7、负责教学、科研、行政和生活服务等公用房的配置和调整工作。
8、负责教师公寓、松江区公租房、博士后流动站、其他系统房屋的日常管理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9、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房屋出租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及发放工作。
11、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协调、统计、数据、文件等上报工作。
12、负责经营性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所属企业的体制改革和评估备案、产权登记、信息汇总等工作。
备注:固定资产中图书的管理全程在图书馆,资产管理处负责相关信息的汇总。
职责分工
处 长:唐俊峰,负责部门全面工作,分管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副处长:骆轶姝,负责实验室安全(含危化品管理)等工作,分管实验室管理科、综合管理办公室,协助分管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副处长:娄向新,负责固定资产、公用房管理等工作,分管固定资产管理科、房产管理科,协助分管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