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
发布时间:2011-12-30 浏览次数:1485 |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教学和科研水平,更好地评估投资效益和为培养人才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⒈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年度计划与近远期规划; ⒉实验室管理与建设的有关文件及规章制度; ⒊实验室工作人员情况(专职人员和参教人员表); ⒋仪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帐册; ⒌实验室占用的房间数及面积; ⒍实验教学任务表。包括实验室承担的校内外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函授生及其它一切教学任务; ⒎实验项目卡片; ⒏实验大纲、讲义,实验指导书及参考材料,教师标准实验报告; ⒐历年实验教学考试题目及学生成绩; ⒑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鉴定、专利等及其获奖情况; ⒒实验室每年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⒓实验室历年的经费及使用情况; ⒔实验设备维修记录; ⒕实验室人员培训计划; ⒖实验室人员考核情况。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⒈实验室主任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⒉每个实验室要设专人(兼职)负责档案收集、整理、汇编及存档工作; ⒊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⒋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实验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⒌在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者,学校将予以表扬及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