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管理办法 |
发布时间:2011-12-30 浏览次数:1546 |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学校对实验室基本信息的规定要求,为加强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的主要内容 ⒈实验教学任务基本信息; ⒉实验项目基本信息; ⒊实验室工作人员基本信息; 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基本信息; ⒌教学、科研精密贵重仪器使用基本信息; ⒍各类计算机使用基本信息; ⒎实验用房增减变动及维修改造基本信息。 二、实验室设专人(兼职)负责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管理及上报工作。 三、仪器设备基本信息以自然年度统计,其它基本信息以学年度统计。 四、实验室基本信息要求准确、及时,上报时需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 每年9月初和1月初,各单位将需上报的学年及自然年度的实验室基本信息报资产管理处,汇总后报国家教育部及市教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