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3-02-05 浏览次数:4969 |
1.教职工住房补贴和“新人”补充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1)负责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及发放工作; 2)负责教育部、财政部年度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预算、决算的编制等工作; 3)负责教职工有关住房情况及住房货币补贴发放情况的各类信息统计; 4)负责每月“新人”补充住房补贴计算和发放; 5)负责教职工关于我校货币化分房的政策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 6)负责教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的各项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7)负责建设与维护住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 2.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行政楼105室 (邮政编码201620) 延安路校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中心大楼中北173室 (邮政编码200051) 办公电话:021-67792255,021-62379186 电子邮箱:sbdep@dh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