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2-05   浏览次数:4969

1.教职工住房补贴和“新人”补充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1)负责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及发放工作;

 2)负责教育部、财政部年度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预算、决算的编制等工作;

 3)负责教职工有关住房情况及住房货币补贴发放情况的各类信息统计;

 4)负责每月“新人”补充住房补贴计算和发放;

 5)负责教职工关于我校货币化分房的政策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

 6)负责教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的各项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7)负责建设与维护住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


2.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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