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3-02-05   浏览次数:6661

1.公用房日常管理

 1)负责教学、科研、行政和生活服务等公用房的配置和调整工作;

 2)负责新建房屋和中、大修理房屋竣工验收后的接管工作;

 3)负责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房地产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4)负责土地、房屋各类使用情况的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5)负责土地、房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房地产权证的办理工作;

 6)负责制定和健全学校公用房管理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条例;

 7)负责二级单位公用房使用情况的检查;

 8)负责空置房屋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2.教师公寓、博士后公寓及其他系统房屋的日常管理

 1)负责办理教师公寓入住和退房的相关手续;

 2)负责教师公寓、博士后公寓的保洁、维修等管理;

 3)负责松江区公租房的申请、续租以及教职工申请材料审核等事务;

 4)负责各类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3.房屋出租出借的管理

 1)负责出租房屋的市场价值评估;

 2)负责出租房屋的公开招租;

 3)负责房屋出租合同的谈判、签订和租金催缴;

 4)负责出租房屋的报批报备。


4.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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