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12-21 浏览次数:1022 |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缓解我校部分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的住房困难,经学校资产管理处与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多次沟通,现松江区公租房公司已正式启动为我校教职工办理松江区首个公租房项目——华亭公租房的申请受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华亭公租房介绍 华亭公租房位于松江区乐都西路1629弄百合苑和1455弄银杏苑小区内,共有7幢小高层,总建筑面积 二、申请条件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才派遣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二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一年以上; 2、与学校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优惠。 注:新进人员若第1项条件不符合,但有入住意向,也可先向资产管理处申请。 三、提交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的本市户口簿复印件或本市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 4、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结婚证复印件 5、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 6、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主申请人或单身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7、主申请人或单身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工作证明 8、办理居住证之前持有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复印件 四、进度安排 1、即日起至 2、 期间,资产管理处将组织有意向的教职工赴现场看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松江校区行政楼115室, 资产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