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 ——资产管理处•党支部第八次学习活动 |
发布时间:2016-12-16 浏览次数:647 |
12月13日,资产管理处•党支部进行了“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第八次学习活动。资产管理处各科室工作人员、党员等参加了学习活动。活动由资产管理处党支部书记莎日娜主持。 活动中,与会人员集体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片中以国企改革管理中真实案例来以案说法,犹如一剂“预防针”,警示全体党员和部门工作人员必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心,踏踏实实开展各项工作。 资产管理处处长唐俊峰以此次专题教育为契机,结合学校正在推动的内控体系建设,就进一步加强部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出要求。他强调,国家高度重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处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到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上级要求落实到实际业务工作中,进一步提升物资采购、经营性房产、资产处置等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结合学校内控建设的总体部署,唐俊峰表示,内控建设以“风险防控、提高效能”为目标,通过系统梳理学校经济活动相关业务流程,确定主要风险点,提出相关改进举措。下一步,资产管理处将依据内控建设结果,进一步调整优化各科室职能,做出相关工作调整,不断构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 此次专题学习活动在支部党员和各科室人员中引发积极反响。党员陈建荣感到,通过观看专题教育片,结合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更加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上下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廉,清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进一步增强自身的思想政治素养,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提高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性,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思想上筑起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同时,立足岗位实际,要时刻做到以身作则,警钟长鸣,严于律己,每项业务工作的过程都应该从“有法可依”必须向“有法必依”观念转变。入党积极分子、物资供应科林磊表示,教育片令人深感震撼,“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上我必须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要充分认识到,资产管理处的工作既充满责任也负有很大的义务,如何在不违反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更好的为师生服务将是一个值得长期思考和探索的过程。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树立服务型,创新型,纪律型的意识;在行动上,严格按照学校和部门的规定办事,在不违反学校规定的前提下,努力创新,提高效能,更好服务于我校的广大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