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公开招租项目(第四批)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7浏览次数:10


项目概况

东华大学公开招租项目(第四批)的潜在响应人应在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获取招租文件,并于2026063010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640GNSHHWQT1449

项目名称:东华大学公开招租项目(第四批)

项目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情况:本次出租的地点及具体出租房屋情况如下:

包件号

商铺位置

拟出租建筑面积

(平方米)

竞租最低租金

(不含物业管理费)元/平方米/

出租用途

包件1

松江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112

385.00

7.20

商业办公

包件2

延安西路校区老财务楼101-103

120.00

7.96

商业办公

包件3

延安西路校区老财务楼201

35.52

6.50

商业办公

包件4

延安西路校区老财务楼202

48.35

6.50

商业办公

包件5

延安西路校区老财务楼203

35.14

6.50

商业办公

包件6

延安西路校区老财务楼204

48.35

6.50

商业办公

包件7

延安西路校区老财务楼205

35.14

6.50

商业办公

包件8

延安西路校区旭日楼一楼103

42.00

7.31

商业办公

包件9

中山西路827号三

688.02

3.10

商业办公

包件10

中山西路8271101

79.94

3.10

商业办公

(二)服务要求

一)租赁要求及相关责任

1、承租方风险自担、自负盈亏,承租方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2、承租方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改变和超出租赁合同限定业态范围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项目。发现超范围经营的,学校有权立即取消承租单位的经营资格、终止合同。

3、承租期内不得转租房屋;不得人为损坏房屋,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承租单位自行增添和改造的设备、设施、用具等相关费用由承租单位自理。按合同到期日自行完成退场工作,对未按时退场遗留在校的设备、设施、用具等学校有权处置,不予补偿,处置时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承租单位承担。

4、承租单位原则上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应确保主体结构良好。如确因经营需要而改造或装饰装修的,承租单位须将相关方案报学校管理部门审定,获批后方可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单位自理。

5、学校提供水、电等接口,承租单位应根据实际使用量按时缴付费用。对于前述费用以及拖欠租金催缴后仍不缴纳的,学校可从租赁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直至扣完。租赁押金不足以支付应付未付费用的,学校有权立即取消承租单位的经营资格、终止合同。

6、承租单位应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配合上级及属地相关管理部门、学校的各类检查。如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有权立即取消承租单位的经营资格、终止合同。因违法违规经营所致的罚款、封存、责令停业整顿及终止合同等,由承租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因政府征用、置换该房屋土地而导致合同终止,承租方应配合学校提前解除合同,学校对承租人无安置义务,相关的补偿和利益与承租人无关。

二)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其它费用

1、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每年按365天计算;

2、租赁期间水电费按使用计量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根据相关规定收取;

三)租赁期限

1、本次招租系遴选意向承租人,遴选结果必须经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和租赁期限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如学校审核不通过,则不通过的包件不再与意向承租人签订承租合同;

2、原则上本次招租有效期为36个月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遴选结果公示确认后须报学校审批,批准通过后方可订立租赁合同,意向承租人在审批的过程中协助提供相关材料。同时也须充分考虑因审批不通过带来的应答风险。

2、若遴选结果未获学校审核同意,则该包件招租结果无效,自动终止该包件的招租工作。

3、接受上级及属地相关管理部门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抽检监督,出现三次及以上的书面整改要求,出租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不可以在学校面相学生从事预充值业务。

4、合同期间若承租人利用出租场地从事非法活动,或擅自改变出租场地用途,或发生承租人损害出租人权益的情况,出租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合同执行中遇有执行重大偏差、不可抗力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协商解决。

5、承租人放弃中选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并将该承租人列入学校用房招租项目黑名单,3年内无法参与我校的招租项目。

(三)商务要求

1、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付款方式:租金、物业管理费(如有)一年缴纳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向招租人指定账户缴纳一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在合同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归还,若乙方在中租租赁期限未满时提前退租,则甲方不退还租赁押金。

注:可出租用途以本招租公告为准,若报价低于竞租最低租金,视为无效应答,不予评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租文件

 时间20260617日至202606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2: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

 方式:网上转账,请务必发邮件说明。邮件主题包含:响应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件号,邮件附件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转账凭证。发送至dhdx2023@163.com

 售价:招租文件售价人民币500/每包件,售后不退。只有报名并购买招租文件后才能参加投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063010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0630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租服务费专用账户(人民币):

 开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斜桥支行

 账   号:3100 1514 8000 5001 0790

2、本次采购服务费由中租人支付,每包件人民币2500.00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华大学资产管理处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

 联系方式:韩老师,021-6779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

 联系方式:宋晓飞、曹恩豪、郭婷婧021-66059798*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飞、曹恩豪、郭婷婧

 电 话:021-66059798*107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东华大学资产管理处(https://zcdep.dhu.edu.cn/